国家工作人员能构成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贪污罪主体包含如下几种:1、国家工作人员;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贪污罪的主体包括这样几种类型: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准国家工作人中;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过失不可以构成贪污罪。贪污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构成贪污罪的行为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1)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2)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构成贪污罪的情形有: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贪污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2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3贪污罪在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这些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