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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自动投案

2024.04.12 刑事辩护 3111人浏览举报
解析
以下这些情况可以认定为自动投案: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
5、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6、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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