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我国出口的货物,凡属于已征
增值税、
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税者外,均予以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这里所说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所有的工业品和农业产品。这两种税的具体征收范围及其划分,详见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注释及有关具体规定。
(2)必须报关离境。凡是在国内销售而不报关离境的货物,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币结算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和其他管理办法上作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3)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按照现行规定,目前的
出口退税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未作销售的展品、样品,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离境的已税产品等,均不予退税。
- 法律依据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 第二条 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
- 上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 上述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
- 第三条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范围、退税率和退(免)税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条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程序,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申报受理、初审、复审、调查、审批、退库和调库等相应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因人员少需要一人多岗的,人员设置必须遵循岗位监督制约机制。
报告编号:NO.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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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手续已经实行简化了。不需要在统一装订成册了。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单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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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自理报检登记证书。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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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出口货运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是: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双方的职责,费用的结算方式,其他条款,协议的海运费及国内段有关费用,本协议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议的生效日期。
聂俊律师
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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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计算标准如下: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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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领取核销单申领;进出口贸易公司需要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基《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前往外汇管理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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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领取核销单申领;进出口贸易公司需要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基《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前往外汇管理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张福昊律师
2019.04.03
2183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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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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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政策的程序如下: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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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袁超律师
2019.03.05
2076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