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的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条件: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需要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登记,到公安局定制刻章。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到当地的银行办理开户和账号,到当地农经主管部门备案,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需要的文件:1、清算组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依法做出的解散决议,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3、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4、营业执照;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需要的资料:设立登记申请书;设立大会纪要;章程;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出资清单;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住所使用证明;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内容如下:名称和住所;业务范围;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成员出资的转让、继承、担保;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章程修改程序;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等。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第一步,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领取相关表格。第二步,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并准备注销材料,同步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第三步,准备相关注销登记材料,自登报公告之日起45日后前往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