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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结婚彩礼钱归谁

2021.08.31 综合 116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女方提出离婚结婚彩礼钱归女方,因为彩礼一般都是男方在结婚之前给女方的,这属于一种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如果男方把彩礼赠与给女方父母,则彩礼钱归女方父母所有。
【相关延伸】
结婚彩礼钱可以退吗?
结婚彩礼钱是否可以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退的,离婚时,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应该退: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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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一般不需要还,但有以下情形的除外:(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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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是否要还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一般不需要还,但有以下情形的除外:(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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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要被还吗111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一般不需要还,但有以下情形的除外:(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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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方提出离婚应该退彩礼钱吗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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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要归还吗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不需要归还,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顾斌律师 2022.04.18 296人看过
  • 男方提出离婚彩礼归谁

    男方提出离婚彩礼还是归女方,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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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方提出离婚小孩归谁

    对于子女不足两周岁的情形,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一般会判给母亲。但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实际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也可以判给父亲,随父亲一起生活。

    赵彪律师 2019.08.26 4119人看过
  •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

    离婚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等。

    赵彪律师 2019.08.26 1239人看过
  • 女方提出离婚小孩归谁的

    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男方的情况: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子女成长的。2.女方有不良嗜好,可能会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3.女方长期在外,对子女成长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4.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赵彪律师 2019.08.02 1346人看过

顾斌

河北宾鸿律师事务所

顾斌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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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几种情形即便为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也可对其支付的彩礼不予返还:(1)双方在民政部门进行了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且作为夫妻生活在一起;(2)离婚时,女方没有偿还彩礼,并且男方也未因此导致离婚之后的生活经济负担加重。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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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刚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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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不久,女方提出离婚,女方需要反还彩礼钱和酒席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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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没有离婚需要退彩礼的说法,关于结婚彩礼的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篇》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你好 结婚了没有结婚证。男方提出离婚。女方退彩礼钱吗
    彩礼是否需要归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您可以依据以下规定来判断: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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