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占的面积在合理范围内的,不予拆除。 之前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相对宽松,很多农民在建房的过程中,会有超占多占的情况。超占的面积超过合理范围的,予以拆除。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退还土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责。农民宅基地超占,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3、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使用权人去世后,宅基地收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如果使用权人有继承人且宅基地上有房屋的,继承人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使用权人去世后,宅基地收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如果使用权人有继承人且宅基地上有房屋的,继承人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使用权人去世后,宅基地收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如果使用权人有继承人且宅基地上有房屋的,继承人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非法买卖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买卖农村宅基地可能涉及的犯罪罪名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