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租期具体如下:1、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2、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3、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租期具体如下:1、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2、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3、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集体建设土地租赁合同最长二十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