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相关部门或单位实施强制拆除。在这种情况下,也要第一时间报警,即时查清参与强制拆除的人员和单位,然后依据相关规定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也可拨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进行举报。
需要收集的证据;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当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证明房屋被拆除时间的证据。
拆迁过程中一般存在三种形式的诉讼:刑事,行政,民事。但是怎么运用确实一个“技术活”。传统维权策略上都认为,行政诉讼是给政府压力的,民事诉讼是为解决实体矛盾的,刑事起诉是权利真正受到极大损害的时候才使用的,这样认为的话,有些禁锢了。
被强制拆迁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在征地拆迁中必须要看到拆迁协议之后,才能确定拆迁是不是合法,才能知道要索要哪些赔偿。同时还有就是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在进行房屋拆迁中,一般是需要签订相应的拆迁协议。没有拆迁协议可以维权。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针对合同效力、合同履行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法》规定,如果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群众只能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只是对执法部门或者拆迁办作出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到政府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
维权方法多种多样,并非单一!维权方法不仅是复议或行政诉讼,还包括“申请违法查处、举报”等等手段,一切的维权手段,都是为了搭建相对公平的沟通平台,因此,被拆迁人/被征收人要尽可能的寻找多种有效的维权方法,增加成功争取合理补偿的概率。
1、首先要考虑和拆迁方进行协商处理,因为协商的方式相对来说更加简单便捷,对于拆迁双方的时间也可以更大限度的节省。同时,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协商之前,被拆迁方应当对于自身遇到的问题以及相关规定进行充足的了解,以保证自身在协商时有足够的理由。2、如果协商不成,可能就需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进行解决。3、拆迁方认为自己得到的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在得知结果起60日之内向政府提请行政复议,如果对于最终的行政复议决定还是不服就需要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方式来进一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应该是在6个月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