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不能免于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程序为:(1)立案。(2)调查取证。(3)作出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1、立案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2、调查取证《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仅由公安机关行使等。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仅由公安机关行使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事项成立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依据错误的等。
相关法条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那么,行政机关应否告知当事人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答案是肯定的,这是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的必要的内容。
行政处罚程序的原则:(一)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原则包括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执行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