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刑事处罚还属于犯罪。免予刑事处罚说明在违法层面已经构成犯罪,但是在责任承担层面,具有阻却事由,所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
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简言之,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
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简言之,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与证据不足不起诉,是否能够以及应如何采取辩护方案应当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进一步分析。
不算。免予刑事处罚就是没有罪,所以免予刑事处罚后再犯罪的,是不会构成累犯的,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免予刑事处罚,只是免除对被告人刑罚而没有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不是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免于刑事处罚也是有案底的。免于刑事处罚并不是说明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是因为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或其他原因而免于处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犯,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累犯依法要从重处罚 。但是否免予刑事处罚,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等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