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本身不是债权债务合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样的,可以是因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债务人没有履行合同给债权人打欠条,也可以是侵权行为之债中债务人出具欠条作为债权债务关系凭证。
企业没有清算注销债权债务,债权人可以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企业不再经营的,要经过清算程序进行注销。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公司,债权人可以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后转让股权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权债务的,如果是个人债权,债务需要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
没有欠条的债务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如果你虽然没有对方的欠条,但有双方往来的客观资料、对方确认欠款的录音、证人的证明等有效证据来证明对方欠款的,则起诉后法院会主持你要求对方还款的主张。
企业在破产重组期间,破产重组方案表决通过后,债权债务的处理依据破产重组方案而定。如果债权人提交申请要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那么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是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重组方案的内容包括:(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公司注销后,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已注销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请求赔偿。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64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无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不同:无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如果公司资不抵债,个人还要承担剩下的债务,会危及个人财产。有限责任公司只要公司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且股东没有抽逃资金和资产等现象,就算资不抵债,法人和股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收购公司后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一般情况下,收购方与原股东会在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之前的债务由原股东承担,之后的债务由新股东(收购方)进行承担。
企业转让后债权债务由现法人享有和承担。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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