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辨认对象的审查上,注意有无针对辨认对象的特征做特别辨认。辨认照片中辨认对象通常免冠,但实践中有的辨认对象有一定特征,如戴帽子、近视眼镜、墨镜等。若辨认对象免冠或者未戴眼镜,所制作的辨认笔录,显然证据力不够。
询问笔录是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对于证人、被害人就询问相关内容及过程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并没有被单独列出作为一项证据种类,是因为它只是用问答的方式体现了证人、被害人所提供的证言,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未成年犯罪不能认定为累犯。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累犯的认定标准是,行为人第一次犯罪的时候,年龄已经达到了法律上面规定的年龄要求,也就是实岁已经达到了18岁。所以,未成年不构成累犯。
1.没有证据不能定罪。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共同犯罪中不能单独认定从犯,主犯和从犯是相对应的,没有主犯就没有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符合条件的能认定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主要有三种情况: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2.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3.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
只有讯问笔录一般不能认定为犯罪,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犯罪预备是否判刑需要视具体的情况决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特殊形态。
视情况而定,如果满足法定条件的,则可以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