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摩托车
交通事故撞死人,应当立即报警处理,向公安机关交代情况。如果最终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要积极承担责任。如果构成犯罪,还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但可积极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和通过赔偿来争取从宽处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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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报告编号:NO.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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