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见证人见证或者拍照进行记录,将支付令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就视为送达。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所以支付令在债务人拒绝接收时,可以留置送达。

现如今讲到支付令,法院的工作人员或许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当把准备好的支付令送到被申请人家里时,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出远门了。那么,支付令可以留置送达吗?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支付令可以

法院是可以留置送达支付令的,但前提必须是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且其拒绝接收的情况下才可以留置送达。可以看出,对于送至债务人的代接收人,或者债务人不在无人接收的情况,是不能够留置送达的。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债务人申请支付令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驳回异议申请的,支付令就会生效,债务人要在规定期限内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