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能力是民法理论的一个基本概念,它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共同构成民事主体的理论基石,但却没有如同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引起人们的重视。
法人民事责任能力,又称“法人侵权行为能力”,是指法人承担因其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在规定法人的成立条件时,规定法人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肯定了法人具有侵权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污染破坏或损害环境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民事责任,是特殊侵权责任的一种。
个体工商户具备民事责任能力。个体工商户属于经营主体,可以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但是它并不是法人,只是一种经营主体。所谓个体工商户就是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
个体工商户具备民事责任能力。个体工商户属于经营主体,可以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但是它并不是法人,只是一种经营主体。所谓个体工商户就是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指行为人有刑法意义上的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对于一般公民,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从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只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具备,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民事责任是指是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也包括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民事责任主要是由三个部分的内容构成,包括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