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特殊侵权行为是一般侵权行为的对称。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的特别规定,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致人损害的违法行为。构成特殊侵权行为须依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要件,通常不需有行为人主观过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2、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3、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2、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3、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等等。
侵权行为包括了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单独侵权与共同侵权;积极侵权与消极侵权。应特别掌握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区分标准,应掌握作为侵权和不作为侵权的区分标准,应特别掌握共同侵权的情形。
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这些种类:(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等。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以下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种类: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等。
民事侵权行为的主要包括:(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有以下法律特征: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或公平责任。特殊侵权行为由法律直接规定。此处的法律包括民法的特别规定和民事特别法的规定。
特殊教育类实习报告
免费查看特殊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申请书精选文档
免费查看侵害特殊标志专有权纠纷上诉状
免费查看侵害特殊标志专有权纠纷起诉书
免费查看特殊肉类加工机维修合同
免费查看特殊肉类加工机安装合同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