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的是民事诉讼行为,其后果是导致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同法院之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民事代理人代理的是民事法律行为,其后果是导致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首部,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
可以作为代理人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民事诉讼代理人因产生的原因与基础不同,可分为:委托代理人,即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其代理权限依当事人的委托授权而定。委托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代理权的人。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诉讼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既包括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又包括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
民事诉讼代理词的主要内容是: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写名字及代理的权限是什么,担任的谁的诉讼代理人,根据法律和事实,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起诉可以代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被代理人员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民事诉讼可以委托自己的朋友代自己去应诉,但需要有授权委托书。需要注意,无民事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适合担任代理人的人不能成为代理人。
民事诉讼代理词的主要内容是: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