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的目的不同,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举证责任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
民事诉讼中:调解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均可以进行调解;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刑诉中: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进行调解; 对《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后可否提起刑事诉讼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另外,对于刑事诉讼,由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不能由公民自行直接擅自提起。具体情况,需要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在法律上的主要区别有:1、诉讼的目的不同;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3、举证责任不同;4、适用的法律不同。
民事诉讼和仲裁的区别如下:1、前提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2、选择权不同。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3、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4、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5、仲裁庭和法院审判庭的组成方式不同。6、审理不同。7、制度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8、境外执行不同。法院判决在境外执行一般需要判决地国与执行地国签订有司法协助条约,或者有共同确认的互惠原则;仲裁裁决在境外执行,如果是在《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执行,则会比较方便。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之后可以提起附带的民事诉讼,而不是在民事诉讼后提起再进行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诉讼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既包括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又包括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
符合条件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