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适用民事诉讼法,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劳动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受理后归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因此,劳动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以下这些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特别程序:(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从其在法律体系地位来看,其地位仅次于宪法。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它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不可取代的,也决定了民事诉讼法属于独立的部门法。从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内容来看,它主要规定的是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诉讼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广义的民事诉讼法,不仅包括《民事诉讼法》,而且还包括宪法、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民事诉讼法过程中做出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