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民事诉讼的管辖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的管辖是什么意思

2018.12.26 综合 2672人浏览举报
解析
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18122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18979

    精选解答
  • 124346351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民事诉讼管辖
    管辖本义是管理,统辖的意思,延伸出去,有法律意义上的管辖,有级别管辖,有地域管辖,有移送管辖,及协议管辖。这里探讨民事诉讼中的管辖。华律网小编来为你介绍。
  • 什么是民事诉讼的管辖
    诉讼管辖,通俗来讲,就是确定案件由什么级别的法院,什么地区的法院进行受理审判。对于管辖的问题,必须有一套实施规定以及相应的原则。这样,当事人才可以在选择法院的时候,不浪费时间,也能让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那么,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是什么?华律网的小编整理了以下资料,以供参考。
  • 法院对民事诉讼如何管辖
    法院对民事诉讼的管辖有多种原则。地域管辖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等为准;级别管辖按案件性质、标的额等确定;专属管辖特定案件有特定法院;协议管辖可选择但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 民事诉讼涉外管辖吗
    民事诉讼涉外管辖吗?民事诉讼存在涉外管辖情况,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指一国法院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权限及分工。确定涉外管辖方式有牵连管辖、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我国法律对其有相关规定,存在涉外管辖规则和制度。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民事诉讼是专属管辖的吗
    民事诉讼是专属管辖的吗?民事诉讼不都是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指特定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包括不动产、港口作业、继承遗产纠纷等案件。此外,还有一般地域、特殊地域、协议管辖等规定,仅部分案件适用专属管辖。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