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经依法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已经处理过的法律问题,除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以外,当事人不能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再次起诉。
可以,但正常民事诉讼是一事不再理,如果相同的事由相同的主体业已经过法院审判,那不能再进行诉讼的。保留诉讼权利,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声明“我有通过诉讼法律途径维护我合法的权利”,一般作为警告或声明所用。目前不追究不等于以后不追究。
第三人是否有上诉权首先应判断第三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对本诉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若认为原、被告的权利主张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将其一并作为被告,提起独立的诉讼。
1、在民事诉讼中,第三人是否有上诉权首先应判断第三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对本诉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若认为原、被告的权利主张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将其一并作为被告,提起独立的诉讼。3、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只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
1、第三人是否有上诉权首先应判断第三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对本诉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若认为原、被告的权利主张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将其一并作为被告,提起独立的诉讼。
民事诉讼的分类包括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给付之诉是请求法院责令义务人履行一定的实体义务,以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诉讼;变更之诉是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的诉讼;确认之诉则是指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讼。
1、在民事诉讼中,第三人是否有上诉权首先应判断第三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对本诉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若认为原、被告的权利主张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将其一并作为被告,提起独立的诉讼。3、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只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
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分为肯定或积极的确认之诉与否定或者消极的确认之诉。变更之诉: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的诉。给付之诉:请求法院责令义务人履行一定的实体义务,以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诉。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