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租赁合同不能直接产生优先受偿权。从法律规定看,优先受偿权有法定情形与主体,租赁合同未被普遍赋予。特殊情况如执行、破产程序中的权益保护,也不是优先受偿权的体现。

租赁合同本身无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多基于法定或约定,常见于担保物权。承租人主要有使用收益权,执行时不能优先受偿。不过,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且“买卖不破租赁”,但这些非优先受偿权,获此权利通常需设担保。

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并没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即使申请了财产保全,也应和其他债权人一样只能按比例受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优先权并非单独存在的一类权利,而仅是对某些权利的法律效力的加强,其性质仍未完全脱离其所强化的权利本身的性质。接下来就跟华律网小编来深入学习一下优先权吧。

法院能否判决优先受偿权?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判决优先受偿权。法律规定特定情形下符合条件的债权人可获,如建设工程承包人。合同有约定且合法有效的也会据此判定,还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确保公正。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