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关于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如何执行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相信大家之前已经了解了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那被法院判处没收财产和判处罚金的将如何执行呢?由谁来执行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文章,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在现实社会中,我国刑法对没收财产作出规定,其为附加刑之一。而在一些特殊的犯罪中会涉及到要没收财产和罚金刑罚。那么,如果在判刑时同时判处没收财产和罚金,应当合并执行吗?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来详细为大家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当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时,有时会附加没收财产,你知道没收财产要怎么执行吗?今天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没收财产如何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