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卖合同是不是债权关系?买卖合同是债权关系。买方有请求卖方交付并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卖方有相应义务,基于合同的请求权和义务构成债权债务关系。从合同本质、债权相对性及违约主张权利等方面,都体现买卖合同的债权性质 。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以房抵债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房企卖房、买受人付款,基于买卖意思;以房抵债是用房屋折价偿债,基于债权债务关系。二者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有别,不能将以房抵债简单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合同,只是叫法不一样,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等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不是购房合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二者区别明显:合同标的不同,预售标的是未建成商品房;付款方式侧重点不同,预售与建房进度相关;风险承担不同,预售中开发商责任更重。二者不能等同看待。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尚有二期以上的价款需要支付;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是支付定金,后续约定剩余价款的支付,可以一次性支付房屋的全部价款,也可以在取得房屋前分期支付价款。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