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第五百九十六条、第六百四十六条,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买卖合同为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予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反映交易关系的合同都是有偿的,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买卖合同必须的有偿合同,也就是说买方要向卖方支付价款,如果不需要支付价款,无偿的可能会成立赠与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等合同是其典型。所以,买卖合同属于有偿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债权合同不是买卖合同,但是买卖合同是债权合同。买卖合同与债权合同两者是上下位的关系,可以说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一类。 债权合同是指确定、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它分为债权转让合同、权利质押合同等。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是的。买卖合同大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