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不一定是高利贷。民间借贷是否属于高利贷?主要看双方对利息的约定标准而定。如果约定的利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则属于高利贷,四倍范围以内的,受国家。
民间借贷实质上不是高利贷,民间借贷如果约定的利率没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那么就是合法的。单纯的放高利贷并不构成犯罪,只是一种违法行为。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民间借贷中高利贷是违法的,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如果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即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未超过年利率的24%,人民法院会予支持。如果约定的年利息超过了24%,但不到36%的利息已经支付的,无需返还,如果未支付的,也无需再支付,如超过36%的部分,法律一律不保护,已经支付的,可以主张返还。
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性质不同:民间借贷是属于互助性质的行为,通常属于私人之间的单独交往。虽然放贷者也从中牟取利益,但其利息一般不高,并且最多只能为银行利息的四倍,超出四倍的部分则不受法律的保护。而高利贷的放贷者则是以牟取暴利为其唯一的目的。
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不算高利贷,除非年利率超过36%。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超过年利率24%的,就是2分息以上的,属于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民间借贷是当事人双方按约定的借贷,不一定需要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