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期限到了不承担连带责任,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有:(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三)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四)连带责任的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律规定见于《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法定原则;二、约定原则;即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约定而确定连带责任的承担。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多见于担保合同中。三、过错原则;即根据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过错大小来确定连带的承担。
1、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3、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所谓承担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连带关系。
民间借贷的连带责任人有担保期限,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