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当事人没有代理权,从事代理行为的,由此产生的代理效果,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取得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法律效力。那么,票据无权代理与民法上的无权代理的区别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票据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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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律网小编民法上的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有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指定代理之分。

委托代理是常见民事法律行为,指代理人依被代理人委托,以其名义在权限内实施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基于授权委托产生,有书面、口头形式。代理人要履职,不得越权,适用多种民事活动。

授权不完全等同于委托代理,二者有区别。授权范围广,可涉及多种行为及内部管理事务;委托代理是法律关系,强调在民事法律行为范畴内以委托人名义行事。总之,授权概念宽泛,委托代理侧重民事法律行为。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有可能因为专业水平问题,自己没法写诉讼状,因此委托代理律师帮忙起草诉讼书,这种行为是代理的一种。那么,民法上的指定代理是什么意思?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