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公司清算。根据法律规定,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1、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公司清算。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1、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公司清算。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欠条的债权人要进行变更的,实际上是属于债权转让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就变成债权人。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起诉行使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行使权利。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其中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质押中的债权人是指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质押是债务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