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不能直接诉反担保人。反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的内容是担保人的债权,也就是说反担保的当事人包括债务人、原担保人和反担保人,跟债权人是没有关系的,当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只能找原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不可以找反担保人承担责任。
债务人是可以做反担保的。在第三人为债务人设定担保后,为了保障第三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可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符合以下条件的,担保人可以反诉债权人:担保人作为被告,反诉是针对原告债权人提出的;必须向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反诉必须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应当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
未经法院判决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下,不能直接追偿反担保人。由担保人承担代偿责任后,才能要求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并未形成明确、清晰的债权。如担保人有到期的一般债权,才可代担保人提起诉讼。
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权,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就要告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债权人转让债权时,要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在担保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不需要承担保证的责任,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而造成担保人损失的,担保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和债务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1.担保人一般不能起诉债权人,债权人是指享有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2.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