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转让的债权不可以质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1.不可以转让的债权不可以质押 2.不可以转让的债权包括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权不可以转让时自然也不可以质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未收回的债权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收回的,当事人知道后,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个人债权可以转让,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其次,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法律的规定,有以下几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不能设立权利质押,只有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质押权不是债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质押股权不是债权,而是物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后可以转让。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应收账款出质后出质人是否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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