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民法典中夫妻代偿债务后如何追索

民法典中夫妻代偿债务后如何追索

2021.10.17 债权债务 113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可起诉,法院判决后还不偿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起诉: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自己无法搜集证据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先行调解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夫妻代偿债务后如何追索

    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几种:协商,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调解,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篇;仲裁,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诉讼,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

    王鹤然律师 2021.03.09 1403人看过
  • 民法典代偿债务后能享有原抵押权吗

    1、民法典规定,抵押权是抵押权人享有的,提供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不能享有原抵押权,但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2、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债务是有担保的,债务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

    王衍祥律师 2023.12.07 100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区分代偿和债务转让

    代偿是债务人让第三人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代偿不用经过债权人的同意;而债务转让应当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后,债务人就算退出了,不用承担责任了。

    王鹤然律师 2021.04.27 392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夫妻债务如何界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顾双浩律师 2021.01.19 64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夫妻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黄世萍律师 2021.01.19 77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夫妻债务如何公证

    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法》规定,办理夫妻债务的公证需由当事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黄世萍律师 2021.03.12 83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夫妻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

    翟方进律师 2021.01.19 79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夫妻债务

    以夫妻名义所负或者以一方名义所负,但事后经对方追认,或者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个人所负非法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陈华律师 2021.01.29 74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权债务的法定追索期是多久

    债权债务的法定追索期是三年,从权利人应当主张其权利时起计算,也就是从债务到期之日起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

    唐海燕律师 2021.01.19 808人看过

王鹤然

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

王鹤然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 2708

    精选解答
  • 5119026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民法典中主动为他人承担债务能否追索
    债务人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有些第三人在没有义务的情况下,会主动为他人偿还债务,债务清偿后债务就会消灭,那么民法典中主动为他人承担债务能不能追索?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民法典中夫妻债务如何界定
    夫妻债务是指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承担的债务,而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要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偿还的问题,所以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是非常重要的,民法典中夫妻共同债务怎样界定?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民法典中在执行中夫妻债务如何认定
    因债务偿还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宣判后,判决书生效后就需要执行。而在实践中,如果是夫妻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民法典中在执行中夫妻债务怎样认定?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夫妻共有债务代偿后的追偿权是指什么
    夫妻有共同的财产,也有共同的债务,那么夫妻共有债务代偿后的追偿权是指什么,关于夫妻共有债务代偿后的追偿条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夫妻共有债务代偿后的追偿条件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 民法典中抵押物被债务人变卖如何追索
    抵押物是指为债务提供担保的财物,抵押财物后,债权人取得抵押权,而债务人不得随意转让抵押的财物,造成债权人无法实现抵押权,那么民法典中抵押物被债务人变卖如何追索?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民法典中雇佣侵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民法典中雇佣侵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是的
  • 民法典中债务逾期如何界定
    就是已经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经催告后,对方仍然不还款,就属于是逾期了。
  • 我想了解一下代偿怎么知道代偿的那个债务XXX
    你好,可以说下具体情况吗
  • 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