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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对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如何处理

2022.09.06 合同纠纷 282人浏览举报
解析
可以采取如下几种处理措施:
(1)向对方法定代理人行使催告权,要求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若相对方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是为拒绝追认;
(2)等待对方法定代理人追认;
(3)在相对方法定代理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向对方发出撤销买卖合同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报告编号:NO.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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