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如果是医疗机构过错造成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缺陷造成的,医疗损害责任主体是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上市持有人。

医疗损害责任主要由医疗机构承担,诊疗中医务人员过错致患者损害,由医疗机构赔偿。因医疗产品缺陷等致患者损害,患者可向多方索赔,医疗机构赔偿后可追偿。多侵权主体按过错担责,认定依具体情形和法规。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主体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的主要责任承担者应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该类机构通常包括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的急救站等,而这些机构的主要职责便是进行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活动。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有什么?医疗损害责任的主要责任主体应为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除此之外的任何主体皆无法被判定构成医疗侵权责任。与此同时,若医务人员亦存在任何过错行为,则必须对相应的损失承担对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在此前提下,医疗损害责任的主要责任人必须为合法注册的医疗机构,否则,将无法构成医疗侵权责任。即便医疗机构自身并无过失,倘若其医务工作者存在过失行为,那么他们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