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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无因管理自己手机丢失谁赔付

2022.12.09 综合 2124人浏览举报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因管理中如果因管理事务而自己手机丢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如果与管理事务无关导致手机丢失的,由自己承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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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键键律师 2020.11.26 1692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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