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约方一般无合同解除权,特定条件下可解除。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各方应依约履行,违约方擅自解除侵害对方权益。特殊情形下,如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违约方满足法定条件,可起诉请法院审查判断后解除合同。

一般合同违约方无当然解除权,解除权多给非违约方,这是基于公平和诚信原则,违约方是过错方,随意让其解约会损非违约方利益,但特殊情况如合同僵局时违约方也可能解约。

违约方在一定条件下可诉请解除合同。符合继续履行对其明显不公平、守约方违反诚信原则等法定情形时可诉请,法院会严格审查,综合考量多种因素,符合公平与诚信原则才可能允许。

租赁合同违约方在一定条件下可解除合同并承担法律后果。存在法定解除事由(如不可抗力等情形)或双方协商一致时,违约方均可解除合同,但解除不免除违约责任,违约方需按约定或规定承担赔偿等责任。

违约方在特定条件下可通知解除合同。法律与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形如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目的无法实现且守约方拒解除会不公,违约方可解除,但要担责赔偿,体现兼顾公平的法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