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为民法重要基本原则,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作为担责与否的核心要素。如无过错,即无责任,行为人若非故意或过失,则无需担责。此原则在无特殊规定时,普遍适用。

我们来聊一聊《民法典》中关于过错责任原则这类事儿吧!它呢,就是指咱们行为人得从他自己内心犯错这方面来找到理由,才能去负起这个所谓的“民事责任”。

首先来说说无过错责任原则吧,这个呢就是判断谁该负责的标准,主要看行为人有没有犯错。换句话说,只有做错事的人才需要对后果负责。

在《侵权责任法》中,不同的侵权事件的归责原则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过错归责原则吧!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

在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利的时候,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个责任有的是因为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导致的,有的则是意外事故导致的等等,不同情形承担的责任会不同。那么过错责任原则有什么规定呢,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