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上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吗?物上请求权即物权请求权,是基于物权产生的请求权。当物权圆满状态受妨害或有危险时,物权人可用它请求对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其有基于物权、恢复支配、不适用诉讼时效等特征,可维护物权人权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共有人共同所有的物权遭受到不法侵犯的,部分共有人可以依法行使物上请求权,从而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通常情况下,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权利不受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下面华律网小编解决了网友提出的相关疑问。对于合同无效的行使,《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6条规定:“宣告合同无效的声明,必须向另一方当

物权请求权,又称为物上请求权,是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碍或者有被妨碍的可能性时,物权人为恢复到原来状态而让对方当事人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权利。那么物权请求权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将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一相关问题。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而物权请求权是在物权的基础上产生的,所以物权请求权不能独立于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