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因管理是产生债的原因之一,除了无因管理外,签订合同也是产生债的主要原因,而债分为债权和债务两种,债权享有的是权利,债务承担的是义务,那么民法典无因管理是不是属于合同债?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在民事法律领域有有许许多多的名词,我们不是很理解,“债”在民法领域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大家对它并不是十分了解,为了让大家有进一步的了解,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无因管理和意定之债还有法定之债的资料,欢迎阅读!无因管理之债属于

在日常管理事件当中会出现“无因管理”的情形,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避免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但是合同之债针对的因为签订合同而引发的债务,那么,无因管理是合同之债吗?华律网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解答,欢迎阅读!

无因管理之债,在生活中大概很少碰到这类词汇吧。那么,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呢?国家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无因管理之债的相关内容的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在无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发生债权与债务关系。管理人既有要履行的义务,也有行使的权利。那么,什么是无因管理之债?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这一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