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工合同不属于买卖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我国法律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加工承揽属于承揽合同,承揽人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其特点包括承揽人以自身条件完成主要工作、成果具特定性、承揽人担风险等。形式多样,应用广泛,发生纠纷按约定和法律解决。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所以栏杆加工是由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加工的,属于承揽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诺成是因双方就承揽事项达成一致即生效;有偿是因承揽人交付成果,定作人付报酬;双务是因双方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所以模具加工合同是定作人委托承揽人而签订的,属于承揽合同,承揽人要按要求完成加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