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中合同保全制度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可适用,范围有限且费用由债务人担;撤销权针对债务人特定处分财产等影响债权实现行为,有行使期限限制。

在当前社会中,我国法律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明确的规定了关于债权保全的相关法律关系。那么在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具体规定了哪些保全措施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民法典规定合同保全分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类。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代其行使权利;撤销权是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等影响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申请撤销,且有行使期限规定。

民法典对合同保全有明确规定,涉及代位权与撤销权。代位权中,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代位行使权利。撤销权方面,债务人特定行为影响债权实现,债权人可请求撤销,且有行使期限规定。

民法典中合同保全规定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代位行使;撤销权是债务人处分财产等影响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请求撤销,且有行使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