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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可否行使留置权

2021.03.19 合同纠纷 94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承揽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权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第四百四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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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林

上海和基律师事务所

郭国林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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