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成立应当符合以下要件,行为人实施了某一行为,行为人实施行为时有过错,受害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雇员人身损害,由学校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建筑工人受伤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8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家长可向教育机构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也就是说,8周岁以下孩子在校期受到人身伤害,家长可以直接向学校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无需证明学校存在过错,但是,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可以免责。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学生,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只有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8至18周岁的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家长只有证明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存在过错,才可向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8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家长可向教育机构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也就是说,8周岁以下孩子在校期受到人身伤害,家长可以直接向学校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无需证明学校存在过错,但是,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可以免责。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学生,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只有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8至18周岁的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家长只有证明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存在过错,才可向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8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家长可向教育机构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也就是说,8周岁以下孩子在校期受到人身伤害,家长可以直接向学校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无需证明学校存在过错,但是,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可以免责。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学生,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只有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8至18周岁的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家长只有证明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存在过错,才可向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8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家长可向教育机构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也就是说,8周岁以下孩子在校期受到人身伤害,家长可以直接向学校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无需证明学校存在过错,但是,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可以免责。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学生,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只有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8至18周岁的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家长只有证明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存在过错,才可向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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