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 > 民法典规定合同章没有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规定合同章没有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力

2021.01.19 合同纠纷 1092人浏览举报
解析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该合同即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具备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具备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加盖企业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为合同生效条件,但是合同只有企业(法人)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则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此外,虽然双方当事人并未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且合同上加盖了企业公章,但是当事人一方能够证明合同的过程属于《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所称具备法定撤销或变更条件,或者属于该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部分无效,则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撤销或变更合同,或者宣布合同无效或不分无效。
最后需要明确一种相对特殊的合同发生效力的情形,即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未采用合同书形式,或者在双方签字、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无论该合同是否签字、盖章,无论法律要求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却未采用书面形式,该合同一样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01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