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纠纷 >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转包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转包有效吗

2024.04.24 合同纠纷 267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承揽合同转包是有效的,但是承揽人应当将转包行为告知定作人,经过定作人的同意,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否则,定作人就有权解除合同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报告编号:NO.2024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民法典中承揽服务合同可以转包吗

    承揽人应当自己完成主要工作,一般不得转包主要工作,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对于承揽的辅助工作可以转包给第三人完成。

    李康律师 2020.12.15 117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施工转包签订免责合同是否有效

    工程转包时签订免责合同的,由于工程转包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签订的负责合同是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阮月超律师 2020.11.30 1156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其中,损失赔偿是实务中最常见的违约责任形态。损失赔偿通常采用全部损失赔偿原则。

    陈婧婧律师 2024.06.19 75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可以卖货吗

    承揽合同不能卖货,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其中并不包括卖货。

    程杰律师 2020.12.25 1048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聂俊律师 2020.11.12 934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如何解除承揽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承揽合同的期限,期限届至时合同当然终止。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合同因当事人达成协议而解除。这是合同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当然体现。不过合同的终止不得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解除合同后有需要恢复原状。

    刘辉律师 2018.12.07 137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里面有承揽合同吗

    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张磊律师 2020.12.25 100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如何定性加工承揽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张伟林律师 2020.11.30 150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如何认定加工承揽合同

    认定加工承揽合同可以从合同内容来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陈维涛律师 2020.12.25 1289人看过

阮月超

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

阮月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173

    精选解答
  • 408447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加工承揽合同能否再转包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揽合同转包有效,但是承揽人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同时,就承揽的主要工作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的转包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 承揽人将服装转包如何处理
    定作人需要定作某一产品的时候,通常会对众多承揽人进行考查,选择适用的承揽人后,就会与出承揽人签订承揽合同,承揽人需要按合同的要求制作定作物,那么承揽人将服装转包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民法典无资质承揽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是不能承接相关工程建筑的,因此所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也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 民法典承揽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在当前社会中,合同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凭证是当前经济市场的依据之一,包括多种合同,在建设工程在较为常见的有承揽合同。那么民法典中承揽合同有效期是多久?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 加工承揽合同免责协议有效吗
    定作人需要完成某一工作的,可以找承揽人来完成,定作人与承揽人要签订合同,明确完工时间、质量等要求,加工承揽合同的免责条款如果只是免除一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免责条款没有法律效力。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 民法典的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有哪些规定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民法典对收款条是否有效如何规定的?
    借条收款人没写是有效,只要能够有证据证明收款人员,借条最标准的格式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今 (出借人)借给 (借款人)人民币 整,即 元。借款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200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整,即 元。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 民法典规定破产企业终结后合同是否有效
    你好,根据你这边描述的情况来看,你好具体情况呢
  • 土地转包转包合同有效吗
    您好,需要详细分析。
  • 民法典规定房子遗产遗嘱怎么写才会有效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也充分说明了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遗嘱中确立的内容是处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立遗嘱人如果在胁迫等外在因素的压迫下所立遗嘱,或遗嘱被人篡改、伪造,均是他人的意思,他人无权处分财产所有人的遗产,只有遗产所有人才能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遗产,因此,遗嘱一定要表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这也是体现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保护。 三、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界定了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公民个人财产,凡是违反这一条规定的遗嘱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充分说明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遗产只限于个人财产,凡超越这个界限的无效。 四、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还未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五条“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当从继承人继承遗产中扣回”,也就是说,扣回胎儿应继承的份额后,其他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才有效。 五、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第十九条规定“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这部分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有生活来源,但不足以维护基本生活,剥夺其继承权,无异于造成其生存危机,因此剥夺这种人继承权的遗嘱无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