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特殊权利,而有些债权是有担保的,担保人要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保证是债务担保的方式之一,那么民法典主债权消灭保证责任怎样?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那么保证责任消灭的原因你知道吗?接下来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保证责任消灭的原因(一)主债权消灭。保证之债从属于主债权,主债权因清偿、提存、抵销、免除、

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债权人请求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成立了新的保证合同的除外。关于保证责任消灭后保证人责任怎样承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华律网小编在此仅涉及共同保证消灭的特别原因。其主要有两条: 1.当债权人解除共同保证人中一人的保证责任时,其效力及于余下的保证人。详言之,在规定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债务的德

一般主债务消灭,保证债务随之消灭,因保证债务具从属性。但有特殊情形,如保证人已担责后主债消灭,其追偿权不受影响;主债消灭有瑕疵时,如免除基于欺诈被撤销,保证债也恢复。原则为主债灭保证债灭,要注意特殊情况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