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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不动产怎样转让

2024.04.24 综合 1042人浏览举报
解析
1、民法典规定不动产转让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转让不发生效力。
2、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3、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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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婷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王玉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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