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家属处理如下:一、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协议书;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三、向人民法院起诉等。
面对医疗纠纷,家属有三种处理方法:(一)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协议书,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面对医疗纠纷,家属有三种处理方法:(一)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协议书,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面对医疗纠纷,家属有三种处理方法:(一)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协议书,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面对医疗纠纷,家属有三种处理方法:(一)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协议书,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面对医疗纠纷,家属有三种处理方法:(一)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协议书,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现医疗纠纷可采取协商、调解、诉讼方式处理。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可采取下列措施:1、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处理。2、需要市卫生局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