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根律师:精研法理,捍卫正义
刘法根律师,中共党员,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在读硕士。现执业于
北京市安博(郑州)
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党支部书记、重大疑难案件中心负责人。
刘律师身兼数职,是
河南省律师协会优秀共产党员、郑州市律师协会企业合规管理委员会执委、郑州市律师协会律變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还担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外聘双师型讲师,并持有高级企业合规师、高级法律顾问专业证书。
从业多年,刘法根律师专注于
公司内部治理、
股权争议纠纷、高管
刑事辩护、企业合规及
合同纠纷等核心业务。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与丰富实务经验,成功承办众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华电、烟草系统等国企及多家民营企业提供专业服务,赢得当事人广泛认可。
案例十四:张某山
职务侵占罪最高检申诉
案件整体概况
张某在1995年至2009年12月担任某村会计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其手段包括漏记、少记、多支、重支、少支等,涉及金额达25447.59元。此外,他还存在未入账收取村民宅基地使用费、农业税减免款、移民款、附属物清理费、建房押金、承包费、买树押金等情况,甚至自己制作单据侵占集体资金19100元。2009年4月,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核查账目时,张某才将其中20000元退出。
本案核心争议与办理阻碍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以及证据是否足以支撑指控。办理过程中的阻碍主要是证据的梳理与固定,需要全面核查账目凭证,确定每一笔未入账款项及虚假支出的真实性,以证明张某的侵占行为。
律师分步办案实操方案
接受委托后,刘法根律师首先调取相关案件材料,仔细梳理证据。全面审查每一笔账目,核对未入账款项的来源与去向,分析张某制作的单据是否真实有效。通过严谨细致的工作,固定张某侵占集体资金的证据。随后,依法向最高检提出信访申诉,详细阐述案件事实与证据,主张张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应追回被侵占的集体资产。
案件最终处置结果
案件转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经走访调查后,维持原判。虽然结果未达委托人预期,但刘法根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与严谨态度,为维护村集体合法财产权益尽了最大努力。
同类纠纷法律提醒
此案例提醒我们,村干部掌管集体资金,权力缺乏监管易引发贪腐,损害集体与村民利益。司法申诉有严格审查标准,裁判依据事实证据作出。处理此类纠纷,要全面梳理账目,固定证据,依法维权,主张追回被侵占资产,维护集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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