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留置物的效力范围是哪些

留置物的效力范围是哪些

2023.06.13 债权债务 14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占有权。留置权债权人占有债务人财产为法定条件。因此,一旦留置权成立,留置权人当然有权继续占有留置物;
2、收取权。在占有留置物期间,留置权有权收取留置物产生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3、使用权。留置权原则上,留置权人只能占有和扣留留留置物,而不能使用留置物,因为他们有占有和扣留留留置物的权利。
4、风险提示:留置物的效力注意事项: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可以自行留置货物,不必通过法定程序留置货物。
(2)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在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没有付清的情况下,承运人不能留置货物的,承运人就不能留置货物。如果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供了适当的担保,承运人也不能留置货物。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咨询律师的需求,华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报告编号:NO.2023061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留置物的效力范围有哪些

    1、占有权。留置权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财产为法定条件。因此,一旦留置权成立,留置权人当然有权继续占有留置物;2、收取权。在占有留置物期间,留置权有权收取留置物产生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王衍祥律师 2022.06.04 290人看过
  • 留置物的效力范围有什么

    1、占有权。留置权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财产为法定条件。因此,一旦留置权成立,留置权人当然有权继续占有留置物;2、收取权。在占有留置物期间,留置权有权收取留置物产生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3、使用权。留置权原则上,留置权人只能占有和扣留留留置物,而不能使用留置物,因为他们有占有和扣留留留置物的权利。4、风险提示:留置物的效力注意事项:(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可以自行留置货物,不必通过法定程序留置货物。(2)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在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没有付清的情况下,承运人不能留置货物的,承运人就不能留置货物。如果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供了适当的担保,承运人也不能留置货物。

    王衍祥律师 2023.05.23 150人看过
  • 留置权的效力范围是什么

    1、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留置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一般包括主物、从物、孳息以及代位物等。

    何子豪律师 2023.10.19 143人看过
  • 留置权的效力是否及于从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留置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一般包括主物、从物、孳息以及代位物等。但是由于留置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条件,只有在从物也为债权人占有时,留置权的效力才能及于从物。

    李姗姗律师 2018.12.07 1237人看过
  • 留置权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

    对于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有:(1)主债权。(2)利息,既包括主债权履行期内的利息,也包括迟延履行时的迟延利息。(3)违约金。(4)损害赔偿金。(5)留置物的保管费用。

    张福昊律师 2022.06.23 299人看过
  • 留置权的取得范围

    留置权的取得范围:留置物的主物。留置物的主物,是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该动产可以是债务人享有完全处分权的动产,也可以是债权人并不知情的债务人无权处分的动产。

    顾双浩律师 2019.08.19 1479人看过
  • 物权的效力有哪些

    (一)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在同一物之上既存在物权又存在债权时,无沦其成立次序先后,物权优先于债权。具体而言,物权优先于债权主要表现在:1、所有权优先于债权2、他物权优先于债权(二)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物权之间是否存在优先效力是一个有争议的……

    李键键律师 2019.08.13 262人看过
  • 物权效力有哪些

    物权具有对世效力和排他效力,它仅凭借权利人的对物支配行为即可实现,并可排除第三人的不法干涉,它对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等等。

    顾双浩律师 2019.08.12 2263人看过
  • 反担保的效力范围有哪些

    反担保的效力范围,是反担保人对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的范围,即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除当事人在反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外,反担保的范围与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的范围相同,包括代偿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反担保权的费用。

    王衍祥律师 2023.11.23 150人看过

王衍祥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衍祥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 10894

    精选解答
  • 4731681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留置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中获得权力就是通常所说的留置权。那留置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范围是怎样的,下面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
  • 占有改定的物权效力范围
    物权作为法律上一种合法的权利,在行使的时候有相应的效力范围。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行使物权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其中的范围是什么。那么,占有改定的物权效力范围是什么?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得
  • 什么是留置物
    一、什么是留置物双方当事人在建筑物上约定的留置权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归定,应认定为有效。由于本案所涉及的留置权系意定而非法定,应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其效力。1.留置财产仅限于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等不能成为留置财产。2.法律
  • 留置人可使用留置物吗
    根据物权法规定,留置权人负责妥善保管留置物的相应责任和义务,那么留置人可使用留置物吗,关于留置权人有哪些义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留置权人有哪些义务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 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
    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质物,即出质股权。发生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出质股权优先受偿;孳息,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关于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